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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河长办召开河长制专题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6-13 浏览人数:1917


       6月5日下午,副市长、市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副组长、河长办主任雷玉春主持召开市河长制专题工作会议,对近期河长制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唐远强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会上,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水利局局长黄国杰就落实市委郭锋书记在市政协党组关于河长制工作专题视察报告上的批示精神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针对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和经费落实问题、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存在问题、河湖管理范围边界划定工作、2018年河长制考核评估工作、开展“三无”船只的专项清理工作等问题进行逐项说明并提出工作意见,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有关单位人员围绕上述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就有关工作明确了责任主体及牵头部门。
    市政协副主席唐远强同志对我市河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唐远强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主协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河长制专项行动成果显著,制度建设较为完善,但需进一步加强县、镇级河长办人员和经费的落实,完善工作机制。
  副市长、市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河长办主任雷玉春进行总结讲话。雷玉春指出,针对市政协提出的有关问题,市河长办要高度重视,要按照郭锋书记的批示精神,在河长办层面能够解决的要及时研究解决,需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请示的要及时提出建议、意见上报。一是市河长办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使河长办运作高效,可学习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做法;二是规范基层河长办工作机制,推进基层河长办工作落实;三是落实好市对县的河长制考核工作,下一步完善考核实施方案。
  雷玉春要求各参会人员要及时将会议有关情况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根据河湖“清四乱”攻坚方案,各牵头单位制定督查工作方案,于6月10日下午下班之前报送市河长办,6月12日之前启动对各县(市、区)的督导工作,确保我市“清四乱”按省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市河长办要进一步完善运作机制,市有关单位可提供参考意见。另外,雷玉春要求市河长办要按照省的部署,同时做好万里碧道规划和我市列入省试点的碧道的建设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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